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上半年高自考非笔试课程和毕业环节报考通知

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上半年高自考非笔试课程和毕业环节报考通知1.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的通知要求,高自考考生于2025年1月6日至10日(系统提供服务时间为每天

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上半年高自考非笔试课程和毕业环节报考通知

1.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的通知要求,高自考考生于2025年1月6日至10日(系统提供服务时间为每天8:30至21:00),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点击“自学考试”进入“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2025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
报考非笔试课程和毕业环节的考生,报考后须在2025年1月16日至17日(9:00-11:00 14:00-17:00)电话联系主考院校进行报到。
(天津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22-23289533)
2.报考毕业环节的考生,电话联系本专业主考院校,完成电话报到后,请登录天津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zk.tjufe.edu.cn/查看毕业论文申请的要求及格式,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定符合所学专业的论文题目,撰写论文大纲,一周内与自己的指导教师联系,请老师给予指导。
3.毕业论文要在论文答辩前完成,须在2025年3月10日之前定稿。
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拟定于2025年3月中、下旬,请届时关注天津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看具体答辩安排。
4.为提高论文质量,对本次毕业论文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
(1)拟检测的毕业论文是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的论文
(2)拟检测的毕业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3)电子版文件名按照准考证号-姓名-专业代码-论文题目.doc(如“2011110660-张XX -589-财务风险.doc)方式命名
(4)提交检测的电子版论文须包括目录、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
(5)检测结果的认定,毕业论文检测以检测报告中“总文字复制比”为主要依据
良及良以上:总文字复制比≤30%,且符合相应论文质量等级要求;
中及中以下:总文字复制比>30%,且符合相应论文质量等级要求。
(6)进行相似度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请于2025年3月10日之前发送至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邮箱,由每位指导老师于2025年3月11日统一发送至天津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检测。
不再接受任何考生个人申请毕业论文相似度检测。
(7)毕业论文检测时间拟定于:2025年3月11日—2024年3月14日

声明:此信息来源于天津自考大学各主考学院官网的公开信息,因考试时间,考试政策等相关信息有一定时效性,最终请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公告为主,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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