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陕教人(2016)15号)有关精神,经院(系、部)对应聘教师的基本条件审查以及思想品德、业务能
根据《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陕教人(2016)15号)有关精神,经院(系、部)对应聘教师的基本条件审查以及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的综合考核,人事处审定并经学校会议研究,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我校招聘教师的质量,现将拟招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4年10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人事处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处核实并反馈。
联系电话:0912-3891194
榆林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