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10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acheng.gov.cn
2.2024年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网站https://bm.hjlrencai.com/web/#/index/11444,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3.“平安阿城”微信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特殊标准执行,净身高不得低于175cm: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4.具有哈尔滨市阿城区户籍人员(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9日);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9日以前出生)、30(含)周岁以下(1993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6.退役军人设置专岗,职位代码为FJ0200(岗位代码为FJ0201),学历为专科学历及以上。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身高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警务辅助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加分现场审核。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仅可使用一项,不累计加分。
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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