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第四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2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第四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一、公示期

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 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四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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