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为充分完善集团内部审计工作, 确保审计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内部审计任务,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及《内部审计实务标准》 的相关规定, 制定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审计人员应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按流程规定遵照执行。 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审计工作可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实施。 一、 审计立项与授权 (一) 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 即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 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 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 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 1、 集团法审部通过对集团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 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 由集团总经理或董事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3、 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 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 审计批准与授权 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 , 法审部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集团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批准与授权。 二、 审计准备 在确定内部审计事项后, 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 制订审计计划。 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 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 标和范围 1、 内部审计的总目标是审查和评价集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协助集团组织的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 针对已确定的具体审计任务, 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审计评价。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详解
审计人员应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按流程规定遵照执行。审计工作可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实施。即审计对象。系统等。由集团总经理或董事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制订审计计划。协助集团组织的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审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