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教学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制订并实施教育教学计划;
(三)拟定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及课程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
(五)承担本科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工作;
(六)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七)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学校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Fuji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福建中医学院,1962年更名为福建中医进修学院,1978年恢复福建中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教学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教务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并实施本年度的教学计划;
(2)拟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方案;
(3)编制本科教学资源库建设规划;
(4)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工作;
(5)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运行管理
(一)负责学校教学运行管理。
1.制定、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监督实施;审核课程设置及学分制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教材建设与编写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
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校内外生源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相关工作。
3.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定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工作。
4.指导学生开展学业水平测试或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