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对号入座守则,以及2021年陕西省高考考生守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2021年陕西省高考考生守则
2021年陕西省高考考生遵守以下守则:1、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3、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
7、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目14:4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须在警戒线外安静等待,接到考点广播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
8、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依序放在桌面上,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后,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
12、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
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如下:
外借处借书规则
一、验证入库,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二、请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阅览图书每次限取一册。
三、每证最多可借图书三册,且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
四、借书期限为30天,超期每天须交滞纳金一角。
五、到期如需续期者,可电话续借或携带借书证到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只可续借一次。(续借电话:社科2119711、自科2119709)
六、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後,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书库。
七、爱护书刊,请勿在图书上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等情况,按《东莞市图书馆读者损坏、遗失书刊情况赔偿的规定》处理。
八、请将携带物品交读者存包处保管,不得将挂包、食品、饮料、书籍等物品带入书库。
九、请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十、请家长勿带小孩入书库,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借阅图书。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开架报刊,可自由取阅,每次限一份(册),看完後请自觉放回原处。
二、需要咨询、查找过期报刊信息,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先填写咨询登记表。
三、不得携带包裹、食品、书报等入室,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本室概不负责。
四、请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喧哗、吸烟和随地吐痰。
五、请爱护公物,严禁剪割、涂污、损坏报刊资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如有盗窃行为者,即取消其借书证或阅览证,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工具书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图书资料,只供阅览,不得自带书刊入内。
二、闭架的图书资料,读者凭借书证或有效身份证换取阅览牌後由工作人员协助取阅;开架的图书,读者阅後请放在书车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归架。
三、查阅古籍线装书者,要凭单位证明并说明内容和用途。
四、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
五、读者查阅资料後,请登记《查阅图书资料登记表》。
六、请爱护图书,保持安静,注意卫生。
电子阅览室读者守则
一、凭本人”电子阅览证”入室。无证读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交押金50元方可上机。单人单机,对号入座。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恕不接待。
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玩电脑游戏。
四、不得在本室电脑上使用自带的磁盤、光碟。
五、不得携带挂包、食品、饮料、书籍入内,所带物品可交读者存包处保管。
六、要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按设备的原价赔偿。
七、每次上机时间不能超过两小时,有空闲机时上机时间可适当延长。
八、要保持环境清静、卫生。
自修室规则
一、读者衣著应整洁,大方。穿内衣、背心、拖鞋或赤脚者谢绝入内。
二、不得在室内追逐、嬉戏、睡觉。
三、手机和传呼机须调至振动功能,来电请到室外接听,不得高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四、室内禁止吸烟与乱抛纸屑、杂物。
五、不得以个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赔偿的规定
一、读者办理借阅我馆书刊资料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书。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二、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10%赔款。
三、书刊正文被污损较少的按书刊原价20%赔款,污损较严重的按书刊原价30%-50%赔款,严重污损的按书刊原价赔款。
四、书刊丢失,可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的,按原价3-5倍赔款;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书刊,可凭收据退款。
五、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六、对有意破坏书刊(如裁割、撕裂等)者,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七、对偷盗书刊者,除收回原书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八、读者损坏的书刊经办理赔款後,一律收归我馆处理。
关于对号入座守则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