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昌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以及辽宁省人社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10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107人。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07名,其中:小学教师55名,初中教师52名,详见《2024年建昌县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国家承认的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3.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建昌县县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被开除公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聘用人员。
(二)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含)期间出生。
(三)户籍要求
(1)小学岗位限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户籍。
(2)初中岗位不限户籍。
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后续通知类事项,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s://www.jianchang.gov.cn/)。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由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昌县教育局依照公告及专业要求,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由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费100元,现场扫码缴费,请提前准备好网上支付平台余额。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持现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减免报名费,如后期核实不符合条件的补交报名费,拒不配合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地点: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北侧。
2.提交材料
(1)本人签名的《2024年葫芦岛市建昌县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报名表粘一张,另外两张背面标注姓名现场提交。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提供报考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签字的《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时需在手写签名处按右手食指手印。
)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不小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数额,并在建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1.通过现场报名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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