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局属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
二、职位介绍
负责首都广电品牌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宣传的统筹与协调,新媒体矩阵建设,音视频类宣传作品的创意、拍摄和后期制作,媒体渠道运营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的舆情分析研究等工作。
聘用职级:宣传岗技术十二级(含)以上。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非京生源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相关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994年1月1日后出生(30岁以下),中共党员;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获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新闻传播学(0503)、戏剧与影视学(1303)专业。
3.其他要求:熟悉宣传文化工作,了解新媒体技术在广电领域技术场景应用,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在2024年7月12日至7月31日期间提交报考申请,发送zhangjingfeng@gdj.beijing.gov.cn邮箱。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声明,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程序:
报名时,考生需手写签订诚信声明,连同报名表一并上交。
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文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卡)首页和本人页。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如有暂不能提供的材料,可手写承诺书,承诺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所需材料。
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名邮箱。
6.若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参加后续考试环节。
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关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发布的笔试公告。
五、笔试
笔试采取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笔试。
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拟于8月上旬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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