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关于2024年下半年批次论文指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批次论文答辩工作,现就论文指导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论文工作布置
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10点。
直播网址:https://lglpa.xetlk.com/sl/3HuU6t。
(在8月31日前可回看)
2.开题
提交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4日。
提交材料:毕业论文任务书。
批阅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21日。
3.论文初稿
提交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8日。
提交材料: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初稿。
批阅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5日。
4.论文定稿和查重报告
提交时间:2024年9月16日-9月22日。
提交材料: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和全文版查重报告(知网或维普)。
批阅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30日。
通过指导教师审核且论文查重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答辩。
5.论文答辩
提交时间:2024年10月7日-10月13日。
提交材料:论文和全文版查重报告,在答辩前指导教师不批阅。
答辩时间:2024年10月30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论文终稿
提交时间:答辩后5日内。
提交材料:论文和全文版查重报告。
论文终稿作为考生的论文留档材料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终稿者答辩成绩无效!
特别提醒:每个阶段只有1次提交机会,务必在每个阶段截止日期前提交。
在截止日期前,已提交的可删除后重新上传。
每个阶段只能提交一个文件,请将所有要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上传!
二、指导方式
论文各阶段的指导均在我院教务系统进行,网址:
https://hhu.cep.webtrn.cn/np/。
用户名:准考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操作手册见附件2。
请微信关注“河海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公众号,点击“学历教育”-“学历平台”登录,绑定微信号。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各阶段论文相应材料或未按时参加答辩,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论文报名费用不退。
2.为保证论文质量和防抄袭,要求所有学生论文必须查重,提交全文版查重报告(知网或维普)。
3.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其中,各等级查重比例要求分别为≤15%、≤20%、≤25%、≤25%、>25%。
毕业论文是本专业综合性考核课程,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用功用心完成,发现抄袭或找人代写等,严肃处理,并记入档案。
河海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4年6月20日
声明:此信息来源于江苏自考大学各主考学院官网的公开信息,因考试时间,考试政策等相关信息有一定时效性,最终请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公告为主,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