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11月29日,我县在居家隔离管控检出2名核酸阳性人员。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11月25日-27日早上在宋尔庄村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
11月25日在本司寨村,11月26日下午在郑黄营村。
11月27下午在王草厂村、申街村。
无症状感染者2
11月25日-26日在金域蓝湾小区。
11月27日8时左右在金域蓝湾小区采集核酸,10时在金居领秀小区,15时10分在馆陶镇西苏村。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或住宿酒店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需要我们同心筑牢安全防线。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共筑防疫屏障。
馆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9日
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11月28日,丛台区发现1人核酸阳性(隔离点检出),经专家初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2日-24日9:00-18:00绿信标茶庄(五矿邯邢矿业店)。
11月25日11:00-11:50绿信标茶庄(五矿邯邢矿业店)。12:00-13:00美食林商场。
11月26日7:30-13:00绿信标茶庄(五矿邯邢矿业店)。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或住宿酒店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需要我们同心筑牢安全防线。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共筑防疫屏障。
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邯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4个:
1.贸东街道利民街7号院5号楼3单元;
2.贸东街道利民街7号院7号楼3单元;
3.盛和路街道碧水湾小区7号楼2单元;
4.南堡乡南上宋村。
二、降为低风险区4个:
1.贸西街道站南旺角2号楼2单元;
2.贸西街道邯山街116号院12号楼1单元;
3.盛和路街道金和园小区4号楼1单元;
4.兴华路街道同乐苑小区光大1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山区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馆陶县关于新冠肺炎风险区域划定与调整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将我县风险区域进行划定与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8个
1、宋尔庄村
2、本司寨村
3、郑黄营村
4、王草厂村
5、申街村
6、金域蓝湾小区6号楼2单元
7、金居领秀小区10号楼1单元
8、西苏村
二、降为低风险区2个
1.杨庄村
2.新华路以西,新礼巷以南,谭兴街以东,新源巷以北区域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主动增强防控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筑起疫情防控的屏障。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0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馆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涉县关于新冠肺炎风险区域划定与调整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我县风险区域进行划定与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新增划定高风险区(5个)
1.木井乡李家庄村
2.木井乡土木河村
3.木井乡史家庄村
4.偏店乡偏店村
5.龙田花苑1号楼6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2、调整低风险区(3个)
1.君子居小区15、36号楼
2.蓝堡湾小区45号楼2单元
3.奥美健身房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涉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永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将永年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刘营镇后睢宁村;
2.刘营镇龙泉村;
3.正西乡高固村;
4.刘汉乡北榆林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二、降为低风险区:
1.刘营镇卢刘营村;
2.刘营镇赵刘营村;
3.西苏镇北贾葛村。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履行防控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传播。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1月30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邯郸市永年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冀南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新区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将我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6个):
城南办事处小狼营村
台城乡台城村
台城乡东贺兰村
台城乡幸福苑小区
马头镇凤凰城小区
马头镇平乐苑小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冀南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峰峰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调整低风险区:
1、峰峰矿区滏岭庄村
2、峰峰矿区新新小区2号楼(2单元)
3、峰峰矿区清泉小区X9号楼(3单元)
4、峰峰矿区清泉超市
5、峰峰矿区新市区温州步行街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主动增强防控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筑起疫情防控的屏障。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峰峰矿区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解除部分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30日零时起,对以下由高风险区予以解除:
成安镇北街村、东关东村、东关南村、东街村、东魏村、西街村、衙前街村,商城镇赵横城村,鑫泰佳苑小区。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
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33名!邯郸1地公开选聘
邯郸市复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邯郸市第五中学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邯郸市第五中学位于邯郸市复兴区复兴经济开发区内,是邯郸市第一中学联办学校,为邯郸市复兴区政府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促进教育高质量、高标准发展,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邯人社字〔2018〕186号)等文件要求,经邯郸市复兴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33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选聘高中教师33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8人、英语5人、物理3人、化学4人、生物2人、地理3人、政治2人、体育1人(含定向岗位1人)。
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其中:语文3人、数学5人、英语5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地理2人、政治1人。
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定向招聘岗位(体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邯郸市“三支一扶”计划在2023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邯郸市服务且2022年或2023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如在选聘过程中,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3月31日
3.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6个高校现场报名。
受疫情影响,具体报名地点、报名时间、审核时间以现场报名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4.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022年邯郸市第五中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2份)、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3年毕业生: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022年邯郸市第五中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2份),尚未取得毕业生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国外(境外)留学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但所有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聘;对于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不受上述教师资格条件限制,聘用后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在选聘过程中,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现场报名高校官方网站公布。
四、选聘程序
(一)测评
测评地点同现场审核地点。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现场报名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应按照相关规定,准时参加测评,逾期或资料不全则视为自动放弃。
测评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80分),对考生的讲课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每学科教材划定大概范围,提前在现场报名高校官方网站公布。考生提前在现场随机抽取一课,在备课室进行现场备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根据抽取的课程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个测评点成绩在现场测评高校官网站公布。
(二)确定体检人员
测评采取各岗位大排队方式,各现场报名点选聘完成后,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进行试讲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测评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硕士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硕士学位证和1个硕士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硕士学位证和2个硕士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试讲加试比较。
进入体检人员,将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资料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复兴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复兴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以及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和在2021年及2022年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报考在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五、防疫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政策,做好防疫工作。因不符合防疫政策或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测评的人员,视同放弃测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评。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测评资格。
从即日起至测评当日,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形势的适时变化和要求,如有不适合实施测评的疫情发生将取消该测评考点。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