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确定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核推荐,学校复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拟聘任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确定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核推荐,学校复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拟聘任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公示期内,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者,请在2024年5月28日16:00前提交书面材料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新文科实验楼B302),联系电话:87402335。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