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3〕5号)及《成都医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成医〔2023〕9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2年6月30日以来取得毕业证书的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下半年4批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满足《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即可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三、材料提交
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各协作单位配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初审后,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一)申请学士学位须提交的材料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该表中考试课程成绩须与《毕业生学籍表》成绩一致,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不须提交;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须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成绩单、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三级及以上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只须提交证书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同时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截图(电脑截图,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网址、个人信息、考试成绩或证书是否合格等);
4.《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5.以身份证号命名的本人近期蓝底证件照电子版1份,JPG格式(规格见附件2);
6.毕业论文电子版(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不须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无特别提示的都须提交。
(二)申请材料提交的途径
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申请资料(见附件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按各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三)申请材料提交的时间
2024年5月17日8:00至5月26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资料后请进644948663或871861007QQ管理群。
四、审批程序
(一)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的申请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汇总;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申请材料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初审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复审。
(二)继续教育学院按《实施细则》审核所有毕业生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相关学院和学生反馈;符合条件的,完善相关材料,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位名单,发布授位文件,制发学位证书,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系统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工作,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如发现学位申请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对责任单位及个人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授位资格,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二)成人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信息后,请务必按提示加入相关QQ群,便于沟通联系;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待审核通过后加入QQ群。
(三)联系人及电话:
成人继续教育:吴老师,028-81759085张老师,028-62308650
自学考试:
药学院王老师,028-62739562
检验医学院吴老师,028-62739521
护理学院焦老师,028-62308672
附件: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样表)
2.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3.提交个人信息和资料清单
4.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成绩替代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核实情况汇总表(用excel表格报送)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7日
声明:此信息来源于四川自考大学各主考学院官网的公开信息,因考试时间,考试政策等相关信息有一定时效性,最终请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公告为主,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