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师)公告》(2024年2月26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3月11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4年4月1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补充公告》(2024年4月11日)和《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试的通知》(2024年4月22日)规定的程序,我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男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财务管理岗、机电类专业教师、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教师、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教师、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现代物流管理专业教师、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已于2024年4月27日面试结束。现将总成绩和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考试成绩(附件)
(一)专任教师岗
(二)工作人员岗
二、入围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一)根据“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任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进入试讲(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试讲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50%+试讲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以及“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试讲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的原则,本次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招考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附件)
(二)根据“笔试和面试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的原则,本次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男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财务管理岗岗位招考进入体检、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附件)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考核时间电话另行告知,请上述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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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7日
标题:关于公布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nbpt.edu.cn/2024/0427/c744a12046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