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党建和城市治理,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推进社区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工作者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
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潞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若某一性别报名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则按照开考比例取足拟招聘名额后,将剩余名额调剂至另一性别招聘岗位,若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经长治市潞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批准后,按要求减少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长治市潞城区户籍(含未将户口迁回的原潞城籍考生和因婚姻需要把户口迁入潞城区而未迁入的配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7.报考面向潞城区在职在岗网格员、网格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需连续在岗半年以上;
8.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8.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现役军人;
10.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11.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及保险
1.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正式上岗工作开始之日计算)。
2.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发放月工资,按照相关政策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调整根据相关政策同步进行。
四、用工形式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
被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向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派遣社区工作者,由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到社区工作,合同期限三年。
聘用期满,被派遣社区工作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双方协商,自愿退出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有意续签者一个聘期内年度考核未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工作表现,续签《劳动合同》。
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18日—4月19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为潞城区党群服务中心(潞城区公建厂西侧十字路口),具体情况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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